转发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0-09-07 点击数:

辽宁工大高教所文件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辽宁工大高教所发[2019]02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转发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

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

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通知

 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科规办字[2019]

2号)精神,现就我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

2013-2018年度间批准立项的年度课题及各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。

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

研究过程规范完整,实现预期研究目标,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。其中,2016-2018年度批准立项的课题按照立项文件要求执行:基础理论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、应用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“案例”、综合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或“案例”。

三、结题鉴定申请材料

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,须提供客观真实、装订规范、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,包括:

1.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·鉴定申请书(2019)》一份,并提交电子版。

2.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》一份(有案例课题),并提交电子版。

3.结题鉴定佐证材料(含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》复印件、发表论文、成果影响佐证等),独立装订成册,一式一份。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,或已出版专著的,应提交专著二册。

4.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(2019版)》和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》纸制版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版。

四、结题鉴定申请受理时间

2019年11月25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五、评审费收取标准(代省规划办收取)

一般课题收取评审费300元、重点课题收取评审费500元,用于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的各项支出。

六、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

报送地点:主楼501室

联系人及咨询电话:王蕾   13470331918(67560)

电子邮箱:gaojiao3350456@163.com。

 

 

附件:

1.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·鉴定申请书(2019版)

2.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

3.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(2019版)

4.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

5.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鉴定提供研究案例的说明

6.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说明

7.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符合2019年辽宁省结题鉴定受理范围的项目名单

 

 

 

高教研究所

   0一月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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